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每年6月19日為我國器官捐贈紀念日,彰化有位圖書館志工黃顗蓁,30年前就深藏器官捐贈念頭,考量父母健在,遲未付諸行動,如今看盡人生百態,也決定「自己的人生自己作主」,利用60歲生日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希望把有用的器官,讓別人延續生命!
黃顗蓁說,30年前就看過器官捐贈資訊,埋下器官捐贈念頭,後來曾在醫院工作,看盡病苦、意外受傷,家人也跟著受苦,很珍惜自己有健康身體,日前在員林宏仁醫院剛好看到器官捐贈宣導,當場簽署同意書,做為自己60歲農曆生日禮物。

黃顗蓁在簽署原因寫下「感恩父母給予健全的身體,希望延續珍惜得來不易的生命」,並留下給家人的話「感恩、尊重、愛」。黃顗蓁說,器官捐贈念頭放在內心這麼久,都沒有動搖過,今年她不只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也決定往生後捐贈大體,盼能成為大體老師,供醫學教育和研究。
其實黃顗蓁看似樂觀,人生卻非一帆風順,丈夫早年生意失敗,負債失蹤迄今,她一手拉拔女兒長大,好在貼心的女兒也很支持她的器官捐贈決定,讓她再無罣礙,希望身後把有用的器官、大體,都能捐贈給最需要的人使用。
宏仁醫院社工師謝麗秋說,每年六月是器官捐贈宣導月,包括「器官捐贈」、「病人自主」及「安寧緩和」等觀念都需要長期推動,去年起也可透過健保卡「預立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意願」,但衛福部統計全國仍有逾一萬人等待器官捐贈,凸顯器官來源不足,顗蓁對人生的熱情和善念令人感動,也是最好的生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