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勢抗性攝護腺癌合併骨轉移用鐳治骨®治療 中榮中部地區第一家獲核准使

去勢抗性攝護腺癌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根據國民健康署民國106年癌症登記顯示,攝護腺癌發生率為我國男性癌症發生率第五位,攝護腺癌死亡率為我國男性癌症死因第七位。早期的攝護腺癌幾乎沒有症狀,或發生的症狀容易與攝護腺感染或是攝護腺肥大等良性問題混淆。因此,在台灣約四分之一病人確診時,已是疾病中、晚期,癌細胞已轉移,而針對這類轉移性去勢抗性攝護腺癌,臺中榮總醫院是目前中部地區第一家獲台中市衛生局核准提供病人自費使用,也是目前中部唯一引進使用鐳治骨®之醫院。

臺中榮總泌尿外科裘坤元主任表示,針對晚期轉移癌病人,則可以荷爾蒙療法,抑制雄激素分泌,以減緩腫瘤的生長。但部分病人在2-3年後演變為「轉移性去勢抗性攝護腺癌」(metastatic castration-resistant prostate cancer,簡稱mCRPC),即腫瘤出現抗藥性不再受藥物控制,進而擴散到身體其他器官,包括骨轉移。當發生癌症骨轉移時,轉移部位不僅可引起劇烈疼痛,若為脊椎骨轉移時,則可能造成脊椎塌陷而壓迫到神經,導致半身癱瘓、大小便失禁等嚴重後遺症;而其他「承重骨骼」如大腿骨也有發生病理性骨折的機率,導致病人失去運動功能,因此會嚴重影響生活品質」。

臺中榮總核醫科蔡世傳主任表示:「針對轉移性去勢抗性攝護腺癌(mCRPCP)病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 2015 年 06 月核准最新型的核醫治療藥物–鐳治骨®。鐳治骨®是全新不同於化學治療及賀爾蒙治療的α(alpha, 阿爾法)粒子同位素藥品,研究顯示鐳治骨®治療對於合併有症狀的骨轉移且尚未有臟器轉移的去勢抗性前列腺癌有治療效益。在原本既定的治療中,再加上鐳治骨®不僅可以有效控制骨頭轉移病灶的惡化,改善生活品質,又能延長整體存活率。目前已獲全球包括美國和歐盟地區等40多個國家核准使用。臺中榮總為中部地區第一家獲台中市衛生局核准提供病人自費使用,也是目前中部唯一引進使用鐳治骨®之醫院」。

鐳治骨®主成分「鐳-223」的化學性質與鈣相近,而鈣是骨頭的主要成分,而且骨轉移病灶的新骨建構需要大量的鈣,因此經過靜脈注射的「鐳-223」會自動導向聚集至骨轉移病灶周遭,藉由α粒子放射線能量的釋放,殺死骨頭轉移部位的癌細胞。由於「鐳-223」α粒子範圍小於100微米(小於10個細胞直徑),因此可將周圍正常組織受到的傷害減至最低,堪稱為前列腺癌骨頭轉移治療的新型巡弋飛彈。

臺中榮總醫院案例劉先生為66歲男性,於外院診斷為攝護腺癌合併骨頭轉移並接受外科治療後,轉診至本院泌尿科接受鐳治骨®治療。治療前鎝-99m MDP骨頭掃描可以發現 : 胸骨柄右側、骨盆右側、以及尾椎骨下緣有明顯藥物攝取,為攝護腺癌骨頭轉移。經過兩次鐳治骨®靜脈輸注後,可以看見轉移位置的鎝-99m MDP攝取有減低的趨勢。病人在完成六次鐳治骨®治療後的全身掃描,可以發現在骨盆及尾椎骨的鎝-99m MDP攝取有明顯降低。臨床上,病人疼痛緩解、關節活動度上升,生活品質明顯改善。

由於目前健保尚未給付鐳治骨®,轉移性去勢抗性攝護腺癌(mCRPCP)病人可以自費接受鐳治骨®治療,每四週施打一次,完成療程需要六劑。鐳治骨®治療之後,不需隔離可立即與其他人接觸,其藥物放射活性主要經由糞便從體內排除,因此在接受治療後一週內,建議注意個人清潔,避免與排泄物沾染與接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