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第4次通盤檢討)經行政院核定 於111年12月30日生效

玉山國家公園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計畫圖。

記者吳素珍/南投報導

玉山國家公園面積103,121.4公頃,是臺灣陸域面積最大的國家公園,橫跨南投、嘉義、高雄及花蓮4個縣市,園區也是濁水溪、高屏溪及秀姑巒溪發源地。玉山國家公園計畫自民國74年4月7日發布實施,分別於民國83年、93年及101年完成第1次、第2次及第3次通盤檢討,本次通盤檢討以保育與永續、體驗與環教、夥伴與共榮、效能與創新為4大願景目標,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近年來致力於因應氣候變遷,進行長程生態監測、發展部落夥伴關係,保存原住民文化,發展生態旅遊、推動友善耕作,推動向山致敬、精進登山服務品質,運用創新科技、建立數位化國家公園等政策均為本次通盤檢討的核心議題。

本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包括:(1)清八通關古道之圖資重製與分區範圍調整;(2)八通關步道父子斷崖至雲龍瀑布過吊橋後4.5K里程牌處由生態保護區變更為特別景觀區;(3)觀高遊憩區由遊憩區變更為一般管制區;(4)中之關步道至天池遊憩區交界由生態保護區變更為特別景觀區;(5)花蓮縣佳心舊社文化景觀由生態保護區變更為史蹟保護區;(6)東埔村、同富村原住民保留地由一般管制區變更為一般管制區(一);(7)一般管制區(一)以外之一般管制區變更為一般管制區(二),共通過7項變更案;此外本次通盤檢討為尊重原住民傳統文化及土地利用方式,將區內原住民保留地由一般管制區變更為一般管制區(一),並得另訂細部計畫,後續將依據「全國國土計畫」之原住民土地使用指導原則等進行整體規劃研訂細部計畫。

本次通盤檢討並未涉及園區範圍變更,整體面積仍維持103,121.4公頃,主要是為了園區經營管理需要所為的變更,其中涉及一般民眾權益者大致為雲龍瀑布步道、中之關步道,及佳心舊社等地分別由生態保護區變更為特別景觀區或史蹟保存區,民眾進入這些地區進行登山健行或文化參訪不再需要向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入園。

相關計畫書圖訂於111年12月27日起在內政部營建署、南投縣政府、嘉義縣政府、高雄市政府、花蓮縣政府、南投縣信義鄉公所、嘉義縣阿里山鄉公所、高雄市桃源區公所、花蓮縣卓溪鄉公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及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等公告欄公告,並自111年12月30日起生效,公開展示期間自111年12月30日至112年1月29日止,關心的民眾亦可上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行政服務─政府資訊公開─通盤檢討」處下載(https://www.ysnp.gov.tw/FileList/C004300/4179ad95-159e-4966-a4ed-8b57dd52d7f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