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村鄉公所竟然忘了在台中市大里某社區至少有一片逾3600平方公尺的地?在台中市其它區還有沒有呢?其它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忘記在台中市的地又有多少呢?
這些其它縣市或鄉鎮政府過去收受以地抵稅的畸零地、道路用地、既成巷道或私設巷道,原收受機關擺爛閒置無人管理,以致於這些地方藏污納垢,變成了「你捐地抵稅,我清垃圾」的情形,市民好無奈。
市議員參選人張芬郁日前接受陳情,陳情人住家社區路附近有片髒亂雜草叢生地方,地主是何方神聖不得而知,希望地主出來清理環境。
張芬郁清查地籍發現,這片大里區某社區周遭3600平方公尺土地,地主竟然是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而土地取得來源是贈與,才真相大白。
過去數十年來都市許多畸零地、道路用地、既成巷道或私設巷道,地主無法開發使用,各地方政府又以沒有經費為由不肯徵收,嚴重損害人民權益。
後來許多有錢人發現所得稅法容許「捐地抵稅」,於是這些有錢人、公司或財團法人就以遠低於公告現值的低價收購地主無法使用的畸零地、道路用地或既成巷道來捐贈給政府,再以高於實際成本的公告土地現值列報捐贈,藉此方法來避稅。
後來財政部發現「捐地抵稅」的避稅規定是一大漏洞,嚴重侵蝕政府稅收,最高峰時綜合所得稅稅基1年流失513億元。於是在2016年修改稅法,規定捐贈時其金額計算應以實際取得成本為限。這項修法大幅縮小「捐地抵稅」的漏洞,這幾年「捐地抵稅」風潮才消減下來。
但過去多年各地方政府的抵稅捐地卻已形成一個管理上的問題。因為這些捐地幾乎都是畸零地、道路用地、既成巷道或私設巷道,所在地方政府不肯花錢徵收,收受捐地的地方政府遠在天邊,疏於管理,也無法開發使用價值,所以就任其閒置荒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