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老翁迷航13里電動車顧路 警民合作充飽吃飽安全回家

警送老翁回家。林重鎣攝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霧峰警分局四德派出所警員邱朝雍、王俊忠於日前下午6時30分許,接獲民眾110報案稱在霧峰區新厝路有一名老翁坐在電動車上許久都沒移動可能需要協助,警方獲報後立即到場。

老翁稱於早上6時許從草屯騎乘電動代步車出門欲找朋友,但找不到路,一直迷路到傍晚天色昏暗電動車沒電,才會在路邊不知所措,警方在老翁身上找到身心障礙手冊,得知年約80歲葉姓老翁身分資料,獨居住在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警方只能拜託附近住戶借用電源將電動代步車充電,並自掏腰包於超商購買餅乾、礦泉水供老翁食用,待電力充飽後,由警方在老翁後方警示,並引導護送老翁返回草屯住家,避免憾事發生。

經詢問家屬表示,葉姓老翁經常一人騎乘電動代步車出門,但不知道這次怎麼會騎乘13公里這麼遠的距離,因為孩子均於台北上班,只有老翁一人獨住草屯,幸好有善心民眾提供電源讓電動代步車充滿電,及熱心員警主動協助安全返家,對此家屬深表感激。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表示,警察身為人民保母,維護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負有重大責任,並且發揮員警「多作功德,行善事」、「菩薩心警察行」之精神,彼此以「身在公門、好修行」互相激勵,做為為民服務工作的良好示範與工作指標,提供適切關懷、協助與照顧,讓需要他人關懷之民眾,得享有尊嚴、溫馨與安全之生活環境,並展現員警親民、愛民溫暖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