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寫罰單太潦草 違規事實看不懂

違規項目看不懂。(圖/張芬郁提供)

員警舉發交通違規開立罰單,常因字太潦草、看不懂,引發罰單是否有效的爭議;雖然大部分申訴都被駁回,但難免給人員警素質有待加強的不良印象;前市議員張芬郁呼籲,市府應儘速編列足夠預算,幫員警配發隨身藍芽印表機,以利當場製發罰單,不要再出現手寫鬼畫符事件。

繼台南出現一張「周氏捲蝦」、「岡山羊肉」有看沒有懂的手寫罰單,大里區黃姓民眾日前也接獲一張違規事實寫著疑似看來像「聞紅嬁、自行」的紅單,她端詳老半天,看冇,遂請恰巧掃街拜票經過的張芬郁幫其看仔細,了解是否有效、能否提出申訴。
張芬郁說,員警的字跡的確非常潦草,要仔細看、慢慢猜才懂,違規事實應該是「闖紅燈 直行」,但縱然像鬼畫符,引用的法條沒有錯誤,申訴成功的機率不高。記得報載,桃竹苗地區因有員警字跡潦草,遂大量購買、配發藍芽印表機,並通令使用機具製單,避免爭議,中市警怎沒聽聞有類似動作?
她指出,警政署應該曾下達字跡潦草員警一律使用電腦製單的指示,為什麼沒落實?這應該不是員警不使用,而是數量根本不夠吧!據了解,一個蠻大的分局才配發10台,中市警總計數量應該不到200台,你叫員警怎麼貫徹指令?呼籲台中市府應本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原則,幫員警裝備齊全,讓民眾看員警出糗情況成為絕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