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前員工出氣槍擊案  嘉縣警3小時破案

記者陳宜琳/嘉義報導

嘉義縣布袋鎮觀光漁市旁某民宅3月31日晚上11時許發生槍擊,嫌犯因前離職員工與被害人有口角及傷害糾紛,相約案發現場嫌犯住所欲進行調解,過程雙方發生口角衝突,嫌犯遂取出非法持有改造手槍朝被害人射擊示威,致被害人膝蓋中彈,被害人自行就醫並未立即報案。

嘉義縣警察局接獲長庚急診室通報民眾受槍傷到院就醫,迅速派員前往查證相關案情,案發轄區布袋分局3小時內迅速將開槍嫌犯查緝到案,並帶同嫌犯搜索查獲改造槍枝2枝、子彈18顆,全案布袋分局依違反刑法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以擴大追查嫌犯非法槍械來源。

警察局指出,平日即針對轄內非法槍枝查緝積極布線偵辦,案發後布袋分局迅速查緝嫌犯到案並查扣作案非法槍枝、子彈,雖無法阻止憾事發生,惟仍將持續確認案情。分局偵查隊長陳坤宗指出,在接獲通報後馬上成立專案小組,分別前往醫院、案發現場進行地毯式搜索,調閱監視器鎖定可疑人車,於1日凌晨2點30分緝捕到案。

陳坤宗說,本案兩關係人糾紛起因是在網路上留言互嗆才相約談判,談判第一次談不攏,第二次相約嫌犯家中,後因一言不合開槍傷人,全案仍偵查中,嫌犯背景及動機不便公開。

縣長翁章梁1日親自前往慰勉偵辦同仁辛勞並頒發慰勉金3萬元,除感謝專案小組成員迅速偵破本案外,並再次宣示本縣治安不容挑釁,他表示,社會有糾紛在所難免,但絕對不能使用暴力,尤其還是槍械,任何人若使用暴力行為造成傷害,嘉縣警方一定用最快速度偵破繩之以法,維護治安決心不容懷疑。

替前員工出氣開槍傷人,警方3小時破案,縣長翁章梁(中)親自到警察局慰勉(圖:記者陳宜琳 翻攝)
替前員工出氣開槍傷人,警方3小時破案,並查獲改造槍枝及子彈(圖:記者陳宜琳 翻攝)
替前員工出氣開槍傷人,警方3小時破案,並查獲改造槍枝及子彈(圖:記者陳宜琳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