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宜琳/嘉義報導
嘉義縣議員邱銀海去年與嘉義縣環保局蘇姓分隊長發生爭執,邱涉嫌辱罵、毆打蘇員致受傷;嘉義地方法院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12萬元,可上訴。
嘉義地院認為,邱銀海為嘉義縣議員,聲稱在選民的請託下陪同在場進行會勘,不但沒有成為民眾與公務人員間溝通橋樑,反而辱罵、毆打環保局人員,對社會大眾造成極不良示範。
審酌邱銀海國中畢業、育有3名子女、平常獨居、經濟普通,犯後坦承犯行、並已與蘇員達成和解、尚有悔意等,法官基於上述考量及情形,對邱銀海依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55日,如易科罰金,以1仟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