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警員林瑞龍於110年10月8日晚上6時許受理民眾報案,稱於霧峰區中正路288號附近拾得1個未拆封五倍券封袋,員警依規定受理並開立拾得物收據。因該五倍券信封袋並未拆封,惟信封袋上標籤有撕過的痕跡,警方根據地緣關係,持該五倍券信封袋至附近超商詢問,嘗試藉由信封袋上殘存之標籤找尋失主,但超商店員表示無法僅憑信封袋查詢失主資料。
隔天(10月9日)年約19歲范姓男子至派出所,表示剛領取的五倍券不慎遺失,亟欲詢問是否有人拾獲至派出所。因於10月8日恰好有受理五倍券拾得案件,惟僅憑信封袋無法查證是否為該民所有,所幸萬豐派出所警員林瑞龍急中生智,詢問該民是在哪領取該五倍券,並陪同至領券處的超商,警方詢問店員是否可協助辨認標籤條碼,經店員細心比對標籤存根,果然與五倍券上殘存之信封標籤吻合,確認該五倍券為該范姓民眾所遺失無誤,警方才得以發還給失主。范民表示,原早已不抱希望能夠尋獲五倍券,但在警方與超商店員的幫助下,五倍券失而復得,非常感謝警方用心協助,因為這波疫情下,已經影響工作收入甚鉅,五倍券對家庭經濟很有幫助。
霧峰警分局長李建興表示,民眾出門在外對於隨身物品應妥善保管,並注意隨身包包及口袋避免自身財物遺失。民眾若拾得遺失物務必送至鄰近派出所,以避免涉及相關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