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中市發生清晨酒駕肇事傷亡憾事,為宣示「酒駕零容忍、取締沒有假期」及酒駕為不可饒恕之行為,警察局除每月維持規劃8至10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更在5月5日起連續5天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行動,另有鑑於110年1至4月清晨時段(0-6時)A1+A2交通事故464件、死傷638人,與109年同期547件、死傷707人相較,雖減少83件(-15.2%)、死傷減少69人(-9.8%),惟發生件數仍高,故自本(5)月13日起再持續規劃連續3日「取締酒後駕車清晨專案」勤務,藉此強化清晨或黃昏全時段的取締方式,透過高強度、高密度的嚴格執行,以有效嚇阻酒後駕車違法行為。經統計執行「取締酒後車清晨專案」這3天以來,共取締酒駕車58件,其中以公共危險移送42人,宣示警察執法心,展現執法魄力,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松寅表示,經「大數據分析」讓警方的取締酒駕專案勤務更具有彈性,且能夠在最迫切需要加強執法之地點編排勤務,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取締酒駕絕不鬆懈,並將每一件酒駕肇事的遺憾轉化為持續強力執法的動力。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楊源明特別呼籲,執法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畢竟一但酒後駕車上路就是非常危險的行為,主要還是要提醒民眾在聚餐飲酒後能相互提醒,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避免酒駕情形發生外,亦呼籲店家協助客人叫計程車及代駕服務,防止酒駕從源頭做起,民眾切勿輕忽酒駕嚴重性,更勿存僥倖心理,應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創造優質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