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檢查賄不間斷 查獲某農會代表選舉40餘涉收賄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說明2度搜索。(記者扶小萍攝)

南投地檢署日前獲報某農會農事小組劉姓代表當選人,涉嫌於選前以每票6000元現金向會員行賄,經檢方指揮多個單位大動作兩度展開搜索,已當選代表及理事的劉姓被告因涉嫌違反農會法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53名傳訊到案會員多願繳回所收取的賄款,分別請回或交保,已追回賄款15萬餘元。

經傳訊者以大巴士載至地檢署複訊。(截自檢方影片)

全國農漁會代表選舉雖已結束,南投地檢署仍持續積極偵辦相關賄選案,地檢署日前指派檢察官張永政指揮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調查局南投縣調站、中區機動工作站、南投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草屯分局、集集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經研析情資蒐證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4月8日派出檢察官張永政、李英霆、黃淑美、黃天儀、鄭文正指揮搜索20處所,查扣選舉人名冊等相關證物,並傳訊20名農會會員到案說明,訊後認有14名會員涉嫌收賄,分別諭知以新臺幣1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專案小組持續調查發現,劉姓被告涉嫌於2月21日投票日前,以每票6000元,行賄高達40餘名農會會員,小組再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4月16日由檢察官張永政、王元隆、張姿倩、黃慧倫、張鈞翔、簡汝珊、林孟賢指揮搜索33處所,並傳訊31名農會會員到案,考量部分選民年事已高,由2名檢察官前往現場就訊,其餘人等則由專案小組安排大巴士載送地檢署複訊。

主任檢察官吳錦龍表示,2波行動傳訊的多數會員都配合專案小組調查,訊後已主動繳回及表示願繳回不法犯罪所得,目前查證是以一票6000元的代價來行賄農會會員。各會員犯後態度良好,總計查扣已繳回賄款計15萬4000元。

檢方表示此次農會選舉部分選區競爭激烈,檢方與辦案團隊進行熱區分析,鎖定重點深度嚴密蒐證,依農會法第47條之4第1項規定,候選人犯選舉行、收賄罪,已當選者其當選無效,不容賄選影響選舉結果,於選舉結束後仍持續查察。

檢方再次呼籲農漁會選舉有收受賄款的會員,應主動至地檢署或南投縣警察局、南投縣調查站說明、繳回犯罪所得。檢舉賄選最高可獲得200萬元檢舉獎金,鼓勵熱心民眾,應勇於檢舉,共同締造乾淨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