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台電「需量競價」節電措施 台水公司第四區處提出申請

台電推出「需量競價措施」,台水第四區處表示會申請。

台電公司協助用電大戶、中小企業節電不遺餘力。台電台中區處郭芳楠處長於上周親自率領台電之「節電服務團」,至《台水公司第四區處》拜訪蕭淑貞處長,向其介紹台電之「需量競價措施」。

蕭處長表示,台水公司身為用電大戶,又是國營事業,當然應該率先響應申請!

蕭處長更強調,不只是申請,台水第四區處一定會盡力、確實配合台電在用電高峰時節省用電!

郭芳楠處長表示,台電公司自去(107)年12月起即於各縣市之區營業處成立「節電服務團」,藉由指派具電務及業務專長之員工,實地訪視大用戶、檢視其用電情況,進而協助發掘其節電潛力!

同時,台電也推出各項需量反應措施電價優惠方案,鼓勵大用戶將用電時間從尖峰移轉到離峰。

所謂的「需量競價」措施,即為用戶衡量本身之用電負載特性,確認可緊急配合降載,與台電公司簽訂「需量競價措施」契約,當用電進入尖峰負載高的時候、如夏天,開放參與戶於前一天報價,隔天台電需要用戶減少用電時,進行價格比較,由價低者得標。

此時,用戶若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實抑低用電量,便可獲得申報價的電費扣減;簡言之,用戶在電力吃緊時,報價得標並配合省電,就能拿到電費扣減,等於把省下的電力賣回台電!如此一來,不但能為企業節省下用電開銷,也能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

台水公司第四區處蕭處長認為,台電為了將節電理念推廣到用電大戶所推出的「需量競價」措施,不但讓用戶能夠在不影響產能的情況下儘量節電,對整體電力供需平衡更是有很大助益。

而且這種紓解供電不足的做法在國外也已經實施多年,台水公司身為用電大戶,又是國營事業,當然應該率先響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