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博物院遷台後,曾經在霧峰吉峰里北溝停駐15年,民國54年北遷臺北外雙溪後,原址變身為「台灣省電影製片廠」及「台影文化城」,九二一地震時全數建築均遭震毀,事後由債權人台灣銀行拍賣,目前土地所有權由私人擁有,在長期荒廢掩埋後,經地方文史工作者和市府文化局合力挖出北溝故宮文物典藏山洞,並於民國103年登錄為歷史建築。
日前外界發現北溝故宮山洞遭到土石埋掩埋,原有出入洞口再度不見天日,地主李玉興說明,連日來大雨不斷,山洞口嚴重淹水,並發生孩童跌落水中事件,幸經路人發現即時救起,不過卻引來家長責怪沒有安全措施,他因此找來怪手將山洞口填平,以免再度發生意外。
他強調,北溝故宮山洞地處偏遠,已經連續傳出吸毒、孩童落水事件,地方抱怨不已,由於山洞口沒有排水設備,經常淹水高達一層樓,十分危險,曾經建議文資處設置圍籬,但是沒有下落,因此著手掩埋,確保安全。
市議員李天生強調,北溝故宮山洞登錄為歷史建築後,文資處除設置簡說牌外,沒有任何維護動作,目前該處僅剩下山洞洞口,內部設施已經全毀,目前既然遭到掩埋,沒有必要繼續列管,要求廢止登錄,設置紀念碑即可,或是由政府出面價購取得,否則限制土地使用,卻要地主背負貸款及稅捐,並不公平。
文資處長李智富解說,地主的舉動違反文資法第106條規定,要求提出說明,並送審查委員會依法裁處,不過建議從寬處分;至於要求廢止登錄,則由於建築主構件並未滅失,仍具價值,並不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規定,有關辦理價購,目前文資法修正草案尚未通過,同時古蹟數量眾多,經費龐大,有執行困難。
李智富強調,文資處已經完成山洞修護工程規畫設計,並非沒有動作,同時協助地主進行開發,包括闢建文創園區、觀光樂園等,不過該處位於地震帶禁限建區,加上需要水土保持,困難重重,因而引起地主們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