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內用餐飲禁用塑膠吸管 中市府首日稽查無違規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首日稽查內用餐飲禁用塑膠吸管,查無違規。(圖/臺中市政府環保局)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為減少塑膠吸管對環境的負擔,行政院環保署規定7月1日起全國各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四類場所,「內用」餐飲禁用一次用塑膠吸管。政策施行首日,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特別成立專案小組至各場所擴大稽查,暫未發現違規情形,提醒業者持續配合,同時鼓勵民眾自備環保吸管,至特定業者消費享優惠。

環保局長吳志超指出,環保署今年5月8日公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範,規定全國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業等四大對象,今日起「內用」餐飲,禁止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第一次違規先進行勸導,第二次及後續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開罰1,200元至6,000元罰鍰。

今日政策實施首日,環保局特別成立專案稽查小組,針對各區實施高強度查核,首日擴大稽查政府部門7處、學校40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1處、連鎖速食店52處,共計100處,暫未發現違規情形。

環保局呼籲業者務必配合中央政策,建議可改提供民眾一般環保材質吸管(如不鏽鋼、矽膠、紙等材質),或符合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的環保標章規格材質,如「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等。

此外,也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餐具,並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在享受美食的當下兼顧環境友善。台中市「餐餐具到好餐廳」目前已有11家業者提供自備吸管優惠措施,鼓勵民眾自備環保餐具享優惠,優惠餐廳名單可上環保局限用政策網查詢 ( http://bit.ly/2YmDSD7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