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榮昌/台中報導
清朝同治皇帝欽賜「貞孝」,被列為國家三級古蹟貞孝坊,因有著淨
化社會、推動孝行美德善良風氣,大甲區公所人文課力辦導覽工作。
因園內成為街友每天集體吃、喝、拉、灑及過夜場地,讓參與導覽民
眾大倒胃口。
區長劉來旺表示,為讓街友離開貞孝坊,市府及地方都 做了很大努力,但街友到公園有他們的權利,最近反而增多。公所研究將禁止在公園,吸菸、喝酒、吃食物等法規,希望在管理規條下,讓街友主動離開。
文獻紀載;一百六十年前 清朝同治年間,大安鄉送寄養童養媳林春至
大甲配婚,但夫婿十七歲出外經商不幸客死於他鄉,林春婚姻有名無
實,但仍堅持守寡,還肩負待奉公婆之責,忠貞守孝之情節,因撰表
彰官員未撰明「孝行」,才祗獲得清朝皇帝表彰,冊封「貞節」,後
人再把御封的貞節聖旨刻石牌豎立於大甲區光明路碑坊上,二十年前
內政部為了發揚林春待孝美德,追封為「貞孝」,貞孝碑坊在全國祗
此一座,並評為國家三級古蹟。
由於大甲區公所宏揚貞、孝精神,人文課以貞孝媽做為主軸,辦一鄉
一特色,由導覽志工李澄清解說宣揚貞節媽為大甲城民祈雨而成神之
意義與典故。詎料數十位民眾到貞孝坊導覽時,看到十多位街友坐滿
石板上喝酒、抽菸及大聲呼叫,而大感倒胃。致人文課將研究古蹟公
園內不得喧嘩、喝酒及抽菸等規條,要求請不走的街友,必須遵從規
定行之,否則將有可能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