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日分局蔡期望副分局長親赴烏日啤酒廠 宣導尊重行人路權、安全駕駛觀念

蔡期望副分局長宣導交通安全。林重鎣攝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8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即將到來,屆時各地民眾將利用各種交通工具湧入參觀,烏日警分局轄區內之臺灣高鐵臺中站,為民眾進入大臺中地區主要門戶之一,為及早因應花博所衍生之可能交通衝擊,並鑑於臺中市整體行人交通事故仍居高不下,努力讓肇事主因之「汽車未禮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先行」減少發生,烏日分局不停歇的派員前往機關、軍營、學校及鄰里社區等實施交通安全宣導,誓言要將基本安全觀念深植民眾心中,守護民眾〝行〞的安全。

烏日分局蔡期望副分局長日前主動聯繫烏日啤酒場對全體員工實施「尊重行人路權規定」等交通安全宣導,希望藉以強化交通安全駕駛觀念,灌輸正確交通知識,以提升用路平安。

宣導活動中,蔡期望除講授相關交通法令規定,提醒民眾注意交通安全觀念,課程中生動講解,輔以案例影片播放,並自備宣導紀念品與員工問答互動,加深與會民眾印象,希冀提升對道路交通安全認知及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之重要性,以減少交通意外事故發生率,確保行的安全。

烏日分局呼籲,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或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無論有無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時,應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或交岔路口內,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行人穿越道,專供行人使用,車輛不得侵占、行駛;行人在使用穿越道時即擁有路權,其他汽機車均須禮讓其優先通行。行人路權, 強調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擁有『絶對路權』的觀念,你我共同遵守,保障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