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參加森林公園健走活動 宣導交通安全新制

圖說: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參加森林公園健走活動。(圖/台東縣政府提供)

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日前於臺東森林公園舉辦健走活動期間,前往現場向民眾進行交通安全宣導,針對高齡駕駛人換照制度、無照駕駛新修法重點,以及無號誌路口停讓規則進行深入說明,吸引眾多民眾駐足聆聽與參與。

活動現場透過問答互動及宣導品發送,讓交通法規更貼近民眾日常生活。警方特別提醒,高齡駕駛人換照年齡將由現行75歲下修至70歲,屆時年滿70歲者須通過體格檢查、安全教育課程及危險感知體驗等測驗;而年滿75歲以上者,除需每三年換照並通過體檢外,還須接受認知功能測驗,以確保行車安全。

圖說: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參加森林公園健走活動。(圖/台東縣政府提供)

 

此外,依據最新修法,無照駕駛者將面臨更嚴格的處罰:騎乘機車者最低罰鍰提高至新臺幣1萬8千元,汽車駕駛人則罰鍰達新臺幣3萬6千元,且最高處分累計無上限。警方並得依法吊扣牌照、移置保管車輛,車主亦須共同承擔責任。警方呼籲民眾切勿無照駕駛,以免觸法並危及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

針對常見的無號誌路口事故,警方則透過「閃光號誌」與「轉彎車應讓直行車」等基本原則進行講解,協助民眾建立正確的停讓觀念,提升路口安全意識。

交通警察隊長吳昇忠表示,未來將持續前往社區、公園及市場等人潮聚集地,推動交通安全教育與防禦駕駛觀念,期盼透過多元宣導方式,營造更安全、友善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