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信穎/台中報導
工作場所中難免會有勞動法令上的問題牽涉到勞資爭議,首先會希望勞工和雇主先做諮詢協商,避免一些和雇主溝通上的誤會,若溝通後發現雇主確實有違反法令,可至勞工處申訴或調解,但比較建議先和雇主做良性溝通,申請勞資爭議的協調。
以彰化縣為例,一年接到的勞資爭議約有七百多件,案件內容零零種種的,包括工資未給付,加班費計算不足,或是終止勞動契約上的爭議,如:非自願性離職,遭到雇主資遣,以及退休金的給付,甚至是勞退6%提撥部份等等,這些通常都是常見的類型,另外,比較少數,但危害程度較大的是職災勞工權益上保障的問題,以彰化縣來說,申請較多的是屬於資遣費部份,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吳秋蘭科長表示,對於勞工朋友或是在職人士,能夠在這方面有正確的觀念以及妥善的處理方式。
吳秋蘭科長提醒,勞工朋友在哪個縣市上班,就在工作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而不是以居住地,若是有些勞工交通不便,可透過和雇主和議就可就近調解,調解是雙方和議,雙方意見一致就成立,若互相有己見就不成立,調解不成需透過仲裁,或是需要和議仲裁,可向縣市政府申請,以目前來說,較少人利用,居多都是直接法院見;而勞資爭議調解是不用任何費用的,若是透過外面雇用公司收費的,完全是和行政機關沒有關係,只要找縣市政府勞工處,我們會協助處理,完全免費,服務到好,千萬不可聽信外面需要額外付錢。
勞動法令這部份,縣市政府會給最好的協助,若是必需走法院,彰化縣政府也有提供免費律師諮詢,每周五早上09:00~11:00,有提供預約制的免費律師諮詢,並可撥打電話優先登記,吳科長期望每個人在職場上,遇到爭議不要擔心害怕,透過正確管道減少不必要的爭議和糾紛。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吳秋蘭科長專訪106/09/15中午12:00-12:15於FM98.7每日廣播電台–「在地生活大小事」節目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