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水高中員生社服務師生 榮獲內政部核定優等合作社

台中清水高中員生消費合作社榮獲內政部核定為112年度優等合作社最高榮譽,校長蕭建華(中)、員生社經理陳瑩宗主任(右)及理事主席邱亭尹組長(左)合影慶賀。(記者陳榮昌攝)

記者陳榮昌/台中報導

台中市立清水高中員生消費合作社,獲內政部核定為112年度優等合作社之最高榮譽,日前由校長蕭建華及員生社經理陳瑩宗前往台北國軍英雄館宴會廳,參加「中華民國各界慶祝第101屆國際合作節大會」,接受內政部林右昌部長頒獎表揚,獲得此項殊榮,讓全校師生感到雀躍萬分。

學校員生社主要服務全校師生社員,採選出理事與監事共同參與決策社務,由社員共享利益。清水高中員生社成立於民國63年6月,迄今已有49年的歷史,提供學校教職員生良好優質的消費環境,不論是早餐、午餐或點心食品,提供師生元氣滿滿的幸福補給。清中員生社自109年3月搬遷至新建大樓四維樓一樓,環境優美且設備新穎,賣場銷售電腦化,加快結帳速度,深受師生喜愛。賣場設有麵包區、餅乾區、飲料區、日用品區等,是師生在校亟需補充活力與生活用品的最佳去處。除此之外,員生社代辦學校團膳、學生服裝、雜誌訂購、教職員團購、一卡通加值服務等,提供社員便利的校園生活。近期因應台中市學校新式學生證換發,將與悠遊卡公司洽談加值服務,讓社員一卡在手,方便無限。

校長蕭建華指出,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不單純是買賣東西的場所,是師生共同合作經營的合作組織,更是為了滿足學校員生需求及教育目的而存在。清中員生社除積極開源,也致力於回饋社員,每年進行盈餘分配、補助學校辦理各項合作教育活動,諸如數理與資訊學科能力競賽、友善校園有獎徵答、運動會、班際籃球比賽、校園寫生比賽、文藝創作獎徵文、班級讀書會、班際排球賽、樂嵐民歌歌唱比賽、月考進步獎、期中考各班前三名獎金等,有員生社的資源挹注,對學校辦學而言,有極大助益。感謝合作社的經營團隊,讓師生在校園內得到良好的照顧,安心上班就學,幸福洋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