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堆置大量資收物形成髒亂點 投縣環保局提醒最高罰6千元

針對縣內資源回收個體戶,因為回收資源物長期堆置形成髒亂點問題,投縣環保局長李易書表示最高可罰6千元罰鍰,如限期改善未完成者將強制清除。(圖/南投縣政府)

記者賴淑禎/南投報導

長期堆置大量資收物形成髒亂點恐影響公共安全及環境衛生,南投縣府環保局呼籲民眾應妥善暫存放資源回收物與個人雜物,切勿於自宅前堆置大量資源回收物,並應儘速變賣或清理,避免衍生環境髒亂及衍生公共安全問題。環保局提醒民眾,堆置大量資源回收物形成髒亂點,最高可罰6千元罰鍰,如限期改善未完成者將強制清除。

投縣環保局長李易書表示,鑑於其他縣市發生長期堆置大量資收物衍生公共安全案例,南投縣環保局近期加強巡查資源回收個體戶,發現部份個體戶於自宅前堆置大量資源回收物,未定期變賣或清理,不但佔用道路且形成髒亂點,影響附近居民及行車安全,進而恐衍生公共安全問題。環保局將針對資源回收個體戶加強巡查並進行勸導,經勸導個體戶多次無改善意願者,該局會同當地里(村)長、派出所警員及鄉鎮公所清潔隊強制清除資收物、垃圾或雜物,還給縣民乾淨的生活環境。

李易書也呼籲民眾,應妥善暫存放資源回收物與個人雜物並儘速變賣或清理,避免衍生環境髒亂,倘若有影響周遭環境衛生情形,環保局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或第27條裁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長期堆置資收物形成髒亂點,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該局亦將會同相關單位強制清除,維護縣民生活環境整潔,請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