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針對長期編定,卻遲遲沒有辦理徵收取得的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市府都市發展局進行專案通盤檢討,將採取跨區市地重劃、多元方式開發及個別變更等方式,設法解決這個燙手山芋問題,預計可具體解決私有公設保留地面積約418.53公頃,節省約1002億元用地徵收費用。
對於這種突破性的做法,市議員張芬郁給予肯定和支持,不過由於攸關土地有權人的權益,她要求提供充分資訊給土地所有權人,並於各區舉辦公開說明會,避免影響民眾權益。
張芬郁指出,不少都市計畫區公共設施用地,編定長達3.40年,政府財政困難,無法辦理徵收取得,對土地所有權人十分不公,同時近年來受到高齡化、少子化影響,部分公共設施已經沒有需求,外界批評不斷,監察院也提出糾正,內政部因而函請各縣市政府進行專案檢討。
都發局說明,納入檢討範疇的私有公設保留地總面積470.67公頃,其中檢討解編468處,分別辦理個別變更、納入跨區市地重劃整體開發或多元處理;維持原計畫738處,分別採跨區市地重劃整體開發、多元方式開發或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開闢。
都發局指出,台中市共有32處主要都市計畫區,劃設公共設施用地12354公頃,目前已開闢公設面積約59.56%,此次係針對私有公設保留地進行檢討變更,並劃設60個整體開發區,透過跨區市地重劃方式,具體解決私有公設保留地問題;不過系統性私有公設保留地並不列入檢討範圍,包括道路、鐵路、河道、溝渠、排水道等。
都發局強調,此舉可保障人民財產權,減輕政府開發財務負擔,開闢必要公共設施,促進土地有效利用,並可透過整體開發擴大社福設施用地,至於通盤檢討草案訂8月辦理公開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