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為加強狂犬病防疫宣導,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今年6月間,將舉辦10場「犬貓狂犬病疫苗及寵物晶片巡迴注射優惠活動」;設籍台中市的民眾可攜身分證件,帶出生已滿3月齡或已距上次注射日期超過1年的犬貓前往注射;毛小孩尚未植入晶片及寵物登記者,飼主也可備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辦理登記。
動保處表示,目前台中市仍有野生動物鼬獾狂犬病零星病例發生,今(107)年已有通報2例,為提升犬貓免疫力、避免跨物種病例發生,狂犬病疫苗須每年注射一次,6月份將陸續至石岡、霧峰、新社、梧棲、大里、潭子、北屯、后里等區辦理巡迴活動,總共10場次,每天活動限量提供200劑狂犬病疫苗。
若活動現場人潮較多,會發放號碼牌,請依序拿號碼牌等待叫號,填寫資料及注射;另現場僅提供狂犬病疫苗及晶片注射,若寵物需要其他傳染病疫苗或疾病診治,則請至動物醫院就診。
動保處提醒,參加巡迴注射犬貓需滿三月齡,如有敏感體質、懷孕、發燒、下痢及心肝腎疾病等,不適合注射疫苗。由於活動現場犬貓眾多,為避免發生打架情形,請飼主使用寵物籃或牽繩(貓咪可再加上洗衣袋),並隨手清理寵物便溺,以維護活動現場秩序及乾淨。
另外,飼主並請注意在疫苗注射後1小時內,若寵物有臉部或眼睛浮腫、皮膚紅腫起疹、極度搔癢、呼吸困難、嘔吐、下痢甚至休克等過敏情形,請立即帶至動物醫院,切勿拖延;注射後3天內,可能會有注射處輕微腫脹、精神或食慾略差等情況,請密切觀察,若情況未改善,也請儘速就診。
動保處同時呼籲,請民眾務必遵守「2不1要」原則,也就是「不接觸野生動物(包括蝙蝠)、不棄養家中寵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台中市犬貓狂犬病預防注射聯合稽查小組也將不定期至公共場所進行稽查,違反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去(106)年至今已裁罰11件;未植晶片辦理寵物登記者,依《台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處》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