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針對台中市高接梨穗日前因低溫受到農損,行政院農委會五日傍晚已公告列為高接梨穗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梨農可前往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現金救助申請;市府農業局表示,受災梨農可持身分證、印章及土地證明資料至土地所在區公所申請,如經公所勘查確認災損達百分之二十,每公頃可獲六萬元救助金。
市府農業局表示,中央氣象局於一月二十九日發布低溫訊息後,農業局即透過多種管道,通知各區公所及農會協助農民做好防寒措施,並持續掌握災害狀況;因低溫危害農作物為延遲性損害,農業局已照農委會農糧署指示,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於三月二日前,邀集農委會及農糧署組成勘查小組,確認災情後陳報中央完畢。
農業局表示,農委會已於五日傍晚,公告台中市為高接梨穗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依《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輔導公所啟動現金救助申請及實地勘查作業,受災梨農可持身分證、印章及土地證明等資料,至土地所在區公所申請,如經公所勘查確認災損達百分之二十,每公頃可獲六萬元救助金。
梨穗災損確認後,除中央的現金救助,農業局也會依《台中市農業災害復建補助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補助農民果樹類清園藥劑每公頃四千元,及有機質肥料每公頃二千六百元,屆時農民可向土地所在農會申請。
農業局並指出,近年來極端氣候所引起的天然災害強度及頻率不斷增加,農業生產風險也隨之增加;因此,市府配合農委會推動試辦高接梨天然災害保險,保險費由市府補助三分之一、中央補助三分之一、農民負擔三分之一,一0七年梨(颱風及豪雨)保險投保日期至三月三十一日截止,呼籲台中市農友參與政府推動的農作物保險商品,以獲得更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