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在家洗贓木 員警訪查逮獲罪加一條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將涉嫌盜木及通緝中的張嫌逮捕,扣得肖楠、扁柏等珍貴林木,依法送辦。(圖/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提供)

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住和平區的張姓男子月初因過失傷害案遭通緝,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員警,十日晚間到張男住所訪查;詎料,張男正在住家庭院,刷洗從大安溪溪床竊取的珍貴林木,員警不費吹灰之力,將涉嫌盜木及通緝中的張男逮捕,扣得肖楠、扁柏等珍貴林木五百七十六公斤,並依法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張姓男子八月四日才因過失傷害案,遭臺中地方法院發布通緝,由於張姓男子有多次違反森林法紀錄,該大隊員警與他交手多次,對他並不陌生;員警獲悉他被通緝後,十日晚間前往其住所查緝。當員警抵達時,發現張男正在庭院裡刷洗竊取的贓木上泥沙。

張姓男子見到員警,當場傻住,當場被逮。事後經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雙崎工作站人員清點,共查扣珍貴肖楠、扁柏樹材七大塊及小角材二袋,總重五百七十六公斤,粗估市值將近八十萬元,並查扣作案用的鏈鋸一台。

警方調查,張嫌(四十歲、無業,有毒品、槍砲、過失傷害及森林法竊盜等多項刑案紀錄)警詢時坦承,他因與人發生車禍,對方要求賠償二百萬元,對方提告他未出庭,才被法院通緝;至於警方查扣的贓木,則是他於去年十一月中旬,在苗栗縣泰安鄉大安溪象鼻橋上游溪床撿拾,暫時藏匿在住家附近果園內,十日上午,再獨自用搬運車搬回家裡,打算做成擺放石頭的底座,供自己觀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