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短刀水果刀和他人起衝突 警趕到還傷警員手部

查獲的刀械。林重鎣攝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於4月18日20時28 分許接獲報案,稱有民眾發生衝突。員警第一時間趕抵現場,經了解,該男子在大里區東文街一帶因行為舉止較為異常,路過民眾因擔心可能發生危險,遂一路尾隨並通報警方到場。
員警抵達後,該男子仍情緒激動,民眾協助警方壓制時,不慎遭該男子懷中刀刃畫傷手掌虎口,所幸傷勢輕微,經救護人員現場包紮後已無大礙。因男子情緒無法平復,且現場已查獲短刀及水果刀各一把。
為維護現場安全並防止危害擴大,警方立即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9 條規定,對其實施強制管束。考量當事人當時身心狀況不穩,經聯繫家屬陪同下,由警方護送當事人至醫院進行醫療評估。全案釐清案情後,移請相關機關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