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再添合法露營基地 首例既有露營場成功完成輔導轉型—山度空間露營場取得合法資格

圖說:花蓮縣政府新聞稿-第四家合格露營場。(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推動露營場制度化管理再向前邁進。本件位於壽豐鄉山嶺段292地號的「山度空間露營場」近日正式完成全數審查程序,成為全縣第4家核准之合法露營場,也是花蓮目前第一個由既有露營場轉型、成功導入合法程序的完整案例。此案展現縣府雙軌並進的輔導作法已逐漸成熟,對整體露營產業具重要示範效果。

為肯定業者在改善設施、落實安全管理與配合行政流程上的努力,花蓮縣政府由觀光處觀光產業科長鄭立渝代表出席,並於現場頒發合法露營場標識牌,象徵「山度空間露營場」已取得正式合法營運資格,成為縣府認證的優質露營場域。

此次合法化過程歷經農業處、地政處、建設處、原住民行政處、觀光處與消防局、環保局等多個單位的聯合會勘與審查。業者在縣府專責輔導管道協助下,依規定補強水土保持、露營設施配置、安全動線等項目,逐步完成各項要件,成為花蓮第一個完整走完輔導轉型流程的既有露營場,為同業樹立可參考的典範。

圖說:花蓮縣政府新聞稿-第四家合格露營場。(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山度空間露營場」坐落於壽豐鄉山海交會的自然環境中,周邊旅遊資源豐富,鄰近多處景點及自然步道,能與壽豐地區的觀光活動相互串聯,提供旅客多層次的旅遊體驗。合法化後,露營場在設施安全、環境管理與營運品質方面將更加有保障,提升整體遊憩體驗。

觀光處表示,自中央於111年7月修法後,非都市土地在低度開發前提下能申設露營設施,帶動許多既有營運者希望導入合法程序。縣府除設置單一窗口、諮詢專線外,今年亦辦理多場合法申設說明會,協助民眾掌握流程與申請方向,讓業者能在既有營運的基礎上順利轉型。

縣府再次提醒,有意申設露營場者需依規定進行兩階段程序:第一階段土地使用許可審查,通過後依計畫建置設施並取得水土保持完工證明、建築物使用執照等文件,方可提出第二階段露營場設置登記申請,完成後即成為合法營運場地。截至目前,花蓮已有4案取得合法資格,另有多件案件持續推進中。縣府將持續推廣露營場制度化與品質化發展,期盼在守護旅遊安全的前提下,讓花蓮山海間的露營體驗更加完善,也讓產業發展更為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