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一名熱心的黃姓女騎士日前9時許行經龍井區舊車路時,發現有人遺落新臺幣400元及一張發票,立刻送到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龍東派出所。副所長陳照園深知失主一定心急如焚,但鈔票又沒有寫名字這該如何是好,此時副所長急中生智細心查看發票,發現失主剛加完油,循線查到車號,順利將鈔票發還給失主39歲的黃女。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龍東派出所副所長值班時,一名黃小姐走進派出所表示在龍井區舊車路上撿到折起來的新臺幣400元,還夾著一張發票。員警立即受理並告知黃小姐,依照相關規定,民眾拾獲500元以下價值物品或現金,由拾獲人帶回代為保管。副所長陳照園得知原委後,嘗試利用發票上資訊,連絡開立發票的加油站,熱心的加油站人員義不容辭協助查詢,透過加油站的監視器確認自小客車的車號,以車追人,連絡上駕駛人黃女,另通知拾得人黃小姐將400元送返至派出所。
黃女接獲電話時還一頭霧水,直到員警提醒:「妳是不是掉了錢?」她才摸摸口袋,驚覺:「天啊!真的不見了!」黃女回想,她一早前往大肚區開早餐店,因有事先回家一趟,途中有去大肚區加油,應該是加油完把找回的錢和發票放進口袋,返家下車時不小心掉了出來。感謝熱心民眾拾金不昧的善舉之外,對於員警僅憑一張發票就能迅速找到她,也感到相當佩服,非常感謝員警的幫忙。
烏日分局分局長劉雲鵬呼籲,對自身的貴重物品應提高警覺,妥善保管自身財務,以防財產上損失;也提醒民眾如有拾得遺失物,請盡快送至警察機關或是管理單位,以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