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加油站遭塗鴉,警方火速到場帶回3名塗鴉客

警查獲塗鴉客。林重鎣攝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12日上午11時50分,警方接獲報案稱有人正在大里區大明路一處廢棄加油站外牆噴漆,警方立刻派員到場,發現有3名塗鴉客正在噴漆,雖為廢棄處所,在未經所有人同意下,亦不可以任意塗鴉,警方當場制止其行為並全數帶回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條第2款裁罰。
  霧峰分局呼籲,未經許可任意塗抹他人房屋、圍牆,建築物,都是違法的行為,須負法律責任,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高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隨機塗鴉客切勿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遭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