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警分局破獲喪屍菸彈分裝場,獲行政院院長表揚

行政院長表揚霧峰分局。林重鎣攝
霧峰廖分局長和破案人員。林重鎣攝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依托咪酯(俗稱喪屍菸彈)、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經行政院公告於11月27日起列為第二級毒品,院長卓榮泰更於日前表揚第11波安居專案期間有功之人員及單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因查緝毒咖啡包及喪屍菸彈分裝場,成為臺中市唯一受獎單位。

霧峰警分局日前於偵辦施用持有毒品案時,循線得知嫌犯施某等7人有販賣依托咪酯麻醉菸彈及毒咖啡包之嫌,遂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綿密跟監、蒐證,並立即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鳳股温雅惠檢察官指揮偵辦。
該集團藉由通訊軟體「微信」以暱稱「新楓之谷代儲2.0 24h」利用網路販毒,組織分工嚴密,並時常變換使用車輛藉以規避查緝,專案小組分析多筆車行資料及調閱上百支監視器比對,見時機成熟立即執行拘提搜索,於臺中市北屯、西屯區及豐原區查獲大量毒品咖啡包計1,331包(3,540公克)、愷他命117包(317公克)、神仙水196瓶(毛重1,911公克)、哈密瓜碇569(586公克)顆、麻醉菸彈65顆(382公克)、現金9萬9,200元及手機十數支等物,且據扣案內容分析溯源,於113年下半年第11波安居緝毒專案期間再次發動拘提搜索,查獲毒品咖啡包成品及半成品、咖啡包原料307克、封膜機2台、依托咪酯麻醉菸彈分裝相關工具分別符合新興毒品咖啡包及依托咪酯菸彈毒品分裝場要件,均屬重大毒品案件。
 霧峰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表示,目前依托咪酯(喪屍菸彈)係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的「第二級毒品」,民眾若有製造、運輸、販賣情形,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醒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並呼籲民眾切勿施用,免於遭受毒害;警方持續刨根溯源,追緝幕後集團、製毒工廠,避免毒品危害民眾健康,展現肅清毒品、打擊犯罪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