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防制酒後駕車產生危害,遏阻改裝噪音車輛違規行為,霧峰警分局分析轄內易有酒後駕車及改裝噪音車輛出沒路段(口),偕同臺中區監理所、市政府環保局在大里區大明路與永隆路口及霧峰區草湖橋等2處,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及「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取締非法酒駕及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展現強力執法決心。
4個小時取締酒駕及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中,共計查獲酒後駕車等交通違規4件,攔檢19輛疑似改裝噪音車輛,其中經檢測5輛不合格,依「噪音管制法」等規定,共計開罰新臺幣1萬8,000元,並通知限期改善,警方將持續藉由強力取締酒駕執法與聯合稽查,以維護交通安全及社區安寧。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3月29日起連續9日強勢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強力掃除「醉」犯,全力減少酒駕事故造成的悲劇,分局長陳祥麟表示酒駕行為及騎乘改裝噪音車擾民,已成全民公敵,呼籲駕駛朋友酒後不開車上路,透過指定代駕或請餐飲業者協助代叫計程車服務,可保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另勿任意改裝排氣管或車體,避免製造噪音而影響他人生活安寧,除能節省荷包外,更是確保自身行車安全。最後提醒市民,警方將不斷藉由強力取締酒駕及改裝噪音車,展現執法決心,讓違規駕駛不敢心存僥倖,共同維護行車安全,全力防制酒駕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