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期作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種稻(含稻作直接給付)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補(變更)申報作業,各縣市已陸續開始受理中,農糧署籲請尚未於年初完成2期作申報或需變更申報的農友,請把握時間儘速於當地縣市政府公告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以維護自身權益。
農糧署3日表示,今年新增推動「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措施,受到全國農友關注,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實際種植農糧作物者,在原本獎勵、給付金外,再給予每期作每公頃5,000元的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未符合該計畫基期年資格土地,也可申報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同樣能領取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但辦理生產環境維護(含耕作困難地)、林木、庭園景觀栽植或零星點綴栽植花木造景的土地,則不核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符合獎勵資格的農友可把握今年2期作補(變更)申報機會,踴躍參加。
農糧署指出,各地區已陸續進入2期作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期,其中高、屏兩縣市於6月1日起受理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作業至6月30日止,符合申辦資格且有意參加計畫的農友,務必依申報時間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辦理,逾期概不受理。其餘各縣市政府公告受理補(變更)申報作業期程如下:臺南市6月17日至7月17日。嘉義縣(市)6月16日至7月15日。雲林縣、臺中市及澎湖縣7月16日至8月17日。彰化縣7月13日至8月14日。南投縣7月16日至8月17日。苗栗縣、新竹縣(市)、桃園市、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及金門縣8月1日至8月31日。宜蘭縣及臺東縣7月1日至7月31日。花蓮縣7月1日至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