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勞工局了改善基層勞工的住屋環境,特別委託大台中職業總工會及台中市總工會志工隊協助,召集80位具備營造、裝潢、水電及建築拆除專長志工,協助弱勢勞工修繕家園。
凡設籍台中市或外國人與設籍台中市國民結婚並獲准居留,如符合弱勢勞工資格者,均可提出申請。
審查將以居住安全疑虞或急迫性個案優先;再引進職業訓練及就業媒合措施,來照顧基層勞工。每案補助以10萬元以下為原則。勞工局長表示特別感謝理事長林蓮助及志工隊主委陳汀煙及所有志工的辛勞。今年修繕補助已開始受理申請,查詢請至網站(http://bit.ly/2Wf6NY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