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亮了卻不走?烏日警攔截「酒毒雙煞」 檢警強腕祭「預防性羈押」獲准

毒駕者的車輛。林重鎣攝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為防制毒駕釀成重大死傷悲劇,臺中市警方採取「毒駕、酒駕零容忍」的強力執法態度,並與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聯手,積極推動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預防性羈押」機制,期透過強力執法、嚴懲毒駕、羈押嚇阻,以保障國人生命與行車安全。烏日分局員警日前於巡邏時,攔查到一名涉嫌毒駕與酒駕的越南籍逾期居留移工,經唾液篩檢呈現毒品陽性反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內勤檢察官謝孟芳隨即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充分展現檢警對毒駕犯罪「零容忍」的執法決心。

    烏日分局五光派出所員警日前於下午1時許巡邏行經烏日區環河路一段與環中路七段路口時,敏銳察覺前方一輛自小客車在綠燈亮起後仍停滯不前,直覺有異便立即上前盤查。過程中,員警不僅聞到該名駕駛身上散發明顯酒氣,更發現其神情恍惚、疑似有施用毒品的徵候。經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檢測,其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隨後進行唾液初步篩檢,更驗出毒品陽性反應。警方依法將其逮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聲押。

    經查,該名駕駛為越南籍逾期居留移工,內勤檢察官謝孟芳審酌其同時涉嫌酒駕與毒駕,對公眾生命財產具高度危險性,且恐有反覆實施之虞,遂依法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所幸警方落實勤務、機警攔阻,才未讓這顆「路上不定時炸彈」釀成大禍。

    烏日分局分局長謝博賢強調,毒駕行為不僅嚴重危及駕駛人自身安全,更對無辜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及財產構成重大威脅。烏日分局將持續不定期、不定點強化各項查緝與防制作為,嚴防毒駕危害,捍衛轄區交通安全與社會安寧,絕不容許不法分子心存僥倖、反覆施用毒品後毒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