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行人安全、杜絕占用人行道 太平分局啟動專案取締

標線行人新道。林重鎣攝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局日前執行「占用標線型人行道」執法專案勤務,針對提升行人路權「駕車行駛人行道」、「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3大項目加強取締,太平分局也針對轄內6處劃設標線行人行道加強取締作為。

警方指出太平區這6處地點,市政府主要設置在校園周邊為主,分別為新高國小、新光國小、光隆國小、長億高中、長億國小及中華國小等校園周邊,將在熱時、熱點規劃警力加強取締,以提升駕駛人守法觀念,讓道路通行無礙與安全。

近期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近期在逢甲商圈廣設「標線型人行道」,解決行人無路可走的問題,受到不少好評,但仍有部分汽、機車駕駛貪圖方便直接違停,導致故態復萌,市警局維護行人路權並守護通行安全保障,讓市民增加更多行人空間,特規劃此專案勤務,透過強力執法來提升駕駛人守法觀念。

太平分局表示,今(113)年度1月份至4月18日止,共計取締40件,其中以「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最多;警方提醒汽(機)車駕駛人,駕車違規行駛人行道者,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規定,最高處駕駛人新臺幣(以下同)1,800元罰鍰;違規(臨時)停車者,違反同條例第55、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最高處駕駛人1,200元罰鍰。

太平分局亦表示,除持續針對標線型人行道違規停車、臨時停車加強取締外,也將針對民眾常檢舉之路段中興路、樹孝路、新平路沿線之招牌、旗子、盆栽、紙箱、攤架等移動式障礙物占用道路,如查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落實行人安全及提升行人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