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噪音車輛!嘉義縣首座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上路

記者陳宜琳/嘉義報導

嘉義縣環保局為遏阻車輛噪音妨礙安寧,今年度導入科技執法系統並持續與警察局及監理站合作,共同為民眾環境安寧把關,現已先購置1套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將車牌辨識系統結合噪音計,監控行駛中車輛噪音並即時蒐證及舉發!

科技執法優勢可提高有效稽查時數,只要蒐證到高分貝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車輛,將依規定裁處或通知召回檢測,透過多元稽查管制,降低車輛噪音擾寧的問題,營造優質居住環境。

環保局表示,嘉義縣首座示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正式上路,將針對轄內屢遭民眾檢舉路段,如台1線、台3線、台18線及168縣道架設,根據機動車輛管制標準值,不同道路速限所規定標準值亦不同。

嘉義縣首座示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正式上路,針對轄內履遭民眾檢舉路段架設(圖:嘉義縣環保局提供)

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管制標準為86分貝,50至70公里為90分貝。車輛行駛噪音超出管制標準即逕行告發,違法者可處罰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於架設聲音照相設備執法時,稽查人員會在架設點前方100公尺到300公尺間,放置「前有聲音照相 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提醒汽機車駕駛人減慢行車速度。

另外,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是為取締車輛行駛中製造噪音擾民的行為,車輛會產生噪音,多數為不當改裝、超速駕駛或疏於保養為主,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是一種管制手段,不是以處分為目的;環保局呼籲,車主除避免不當改裝外,亦應適時進行車輛保養維修,若行經住宅區時應降低行車速度,勿產生噪音擾寧行為。

環保局長張根穆表示,環保局除運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每月亦持續不定期針對轄內高噪音車輛出沒地台三線阿婆灣辦理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取締違法改裝車輛,針對排氣管有改裝、拆除消音器等行為車輛,進行檢測作業,檢測結果未符合管制標準則依法告發及裁處,而警監單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取締,希望民眾應留意行車安全與噪音擾寧問題,共同維護生活環境安寧。

嘉義縣首座示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正式上路,針對轄內履遭民眾檢舉路段架設(圖:嘉義縣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