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在烏日臉書散布「霧峰阿伯至三民菜市場吃豆花」 3小時後遭烏日警查獲送法辦

阿北在烏日臉書貼文。(圖/記者林重鎣翻攝)

國內本土疫情連續幾天以來皆破百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確診者足跡之目的是為了公衛需求,追蹤相關風險,穩定民心。

但一名台中阿北在烏日臉書地方社團貼文,內容指稱「確診者霧峰阿伯在烏日工基處對面買米麩」、「又跑到烏日分局對面菜市場巷旁吃豆花及點心,他又不用買菜,所以沒有到烏日傳統市場」等語,文章一出造成店家困擾,顧客不敢上門,生意一落千丈。

受害店家一見到該文章時,相當生氣並截圖存證提供給烏日派出所偵辦,雖阿北在女兒提醒之下約於半小時隨即刪文,但警方抽絲剝繭掌握阿北身分進行追查,於發布文章後3小時,通知阿北到案說明,全案調查後,依法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持續溯源追查。

阿北向警方表示,由於20日上午新冠肺炎確診者曾前往烏日區消費,為了要安定民心,不要造成人心惶恐而不敢前往烏日三民菜市場消費。不知道從何人哪邊聽說,該確診者只在菜市場巷口用過餐,而未進入菜市場內,在未經求證之下,即貼於烏日區社群臉書,造成店家困擾感到相當抱歉。

受害店家表示,確診者並未來店內消費,不對阿北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希望阿北發文致歉,這件事平安落幕,讓民眾莫驚慌。

烏日分局長楊川30日表示,在疫情嚴峻期間,切勿杜撰不實訊息,接獲非經中央疫情中心所公布資訊、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資訊,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即使出於善意提醒,也可能涉及散播假訊息行為,民眾千萬要小心謹慎,以免觸法,違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