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都發基金暴增至25億遭疑「靠政策搶關」 施志昌批三大亂象要求全面檢討

台中市議員施志昌與林祈烽針對「臺中市都市更新及都市發展建設基金」衝高至25.03億元之財務分析報告提出質疑要求全面檢討。(記者陳榮昌攝)

記者陳榮昌/台中報導

臺中市議會2日進行都建水業務質詢,台中市議員施志昌與林祈烽針對「臺中市都市更新及都市發展建設基金」財務分析報告提出質疑。施志昌指出,都發基金113年度業務收入雖然衝高至25.03億元,看似成績亮眼,實則源於「住變商處理原則」日落前夕的建商搶送件潮。他批評,都發基金已陷入「收入靠政策強關、補助讓市民落空、基金自償全然脫鉤」三大亂象,要求都發局全面檢討申請門檻與自償性開源方案,避免政策紅利消失後面臨財政懸崖。

施志昌表示,根據都發局公布的113年度財務狀況分析,都發基金業務收入較112年的9.73億元暴增1.57倍,然而這並非都發局經營有方,而是因為「臺中市都市計畫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檢討變更處理原則」於113年6月18日到期,引發建商預期性的搶送件與繳交回饋金。報告更顯示,業務收入與主要業務成本的相關係數竟為-0.00036,代表市府投入的工程與委外規劃完全無法帶動自償收益,基金運作幾乎是「坐在那裡靠天吃飯」,被動等待建商變更繳錢,一旦114年政策紅利結束,基金收入恐將面臨斷崖式暴跌。

針對都更與老舊街區整修補助,施志昌更質疑市府讓市民「預算看得到吃不到」。他指出,都發基金歷年雜項收入偏高,主因竟是預計給市民的補助款「確定不執行」而回沖,例如109年中區老舊街區與都更整維等補助解列近2000萬元,111年也有1500萬元因申請人撤案或審查未過而收場。許多老舊社區民眾熱情申請,卻被繁瑣行政程序與嚴苛審查門檻刁難到被迫撤案,顯見市府輔導機制嚴重失能。

對此,都發局局長李正偉表示,住宅區變更商業區確實因案件截止期限,吸引大量申請人搶在限期前送件,致使當年度收入顯著增加。針對都更及老舊街區整修補助,市府每年均固定編列約1000萬元預算,但實務上因部分民間土地產權閒置、業主不願再投入資金,加上審查過程相關條件限制,導致退件較多、實際完成審核的案件較少。都發局後續會研議檢討相關補助資格與適用範圍是否進一步放寬,並針對民間推動困境積極進行輔導。

最後,施志昌也針對都發基金自償性不足與跨基金撥補提出質疑。他指出,都發基金在106年及107年,曾分別撥補了3億元及2億元給「臺中市住宅基金」。都發基金本身的業務收入受景氣與政策影響波動極大,根本不穩定,市府卻動輒從都發基金抽調數億元去支援其他基金。

李正偉補充,部分規費依法需繳入市府大水庫,後續將研議多元開源管道。施志昌則嚴正要求都發局,必須在兩週內提出114年政策紅利消失後的長期自償性開源方案、全面簡化都更整維補助流程以提高完成率,並建立明確的跨基金撥補審查標準,切實發揮都發基金促進都市再生的設立初衷,保障市民權益與市府財政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