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眾毆人1死1重傷 南投地院裁定5嫌羈押禁見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說死者大面積皮下出血。(記者扶小萍攝)

南投縣水里鄉5日傳廖姓男子疑與人有債務糾紛,被對方從台中押到南投,且疑被毆打致造成1死1重傷,南投檢方晚間複訊後,將涉案的5名嫌犯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察官並於羈押庭陳述意見,地院於下午裁定5人均羈押禁見,初步相驗死者為72%大面積皮下出血致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這起兇殘的案件起因於廖姓男子疑與人合夥「投資」,對方懷疑他想獨吞甚至是黑吃黑,心生不滿。4日獲悉廖男與另一廖姓友人在台中某處飲酒,乃伙眾將二人押往南投水里鄉一住宅,連續毆打至廖男慘死,朋友也被打到四肢骨折送往台中就醫。

稍後台中警方接獲電話稱要自首,另有三人在水里行兇處等候警方抵達,檢察官訊後以黃姓等5名嫌犯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7日進行死者解剖外,將進一步調查引發殺機原因。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今上午表示,檢方聲請羈押禁見5名嫌犯,初步相驗解剖等,認被告涉犯刑法271條殺人罪、277條傷害罪、刑法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嫌等,檢方認定黃嫌等5人有勾串證人共犯之虞,及有湮滅證據等情,且5人所犯是死刑、無期徒刑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及勾串湮滅證據等情,為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吳主任也表示,7日上午初步相驗結果死者是大面積皮下出血占72%,導致低血容性休克死亡。檢方將就現場查扣物證及綜合相驗初步結果做後續調查,初步相驗死者並無骨折,致死原因是否有其他可能性,均採集檢體送驗以釐清有無其他原因。所有有關任何線索都會盡力追查。

至於嫌犯是否符予自首要件,吳主任也表示,雖然自首要件需經認定,刑法規定已將第62條的自首改為得減刑而非必減刑,為此檢方未來會綜合認定,於起訴時會請法院審酌是否給予減刑。目前傷者仍就醫中檢方指派警方派員戒護保護中。

地檢署呼籲民眾應理性行事,切勿逞兇鬥狠,以私刑手段處理糾紛,進而自誤誤人,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也呼籲各界對於本案情節勿過分揣測,避免影響案件偵查,檢方會儘速偵辦釐清案情,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以還死者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