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與查核並重 中市環保局積極推動資收減塑

台中市部分業者已經明顯貼出標示,不提供塑膠袋。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今年開始環保署公告,擴大不得使用塑膠袋的類別,對此台中目前列管業者約2千家,一年透過600多場次查核,與宣導並重,強化減少塑膠袋使用的環保能量;台中市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因應中央107年增加管制對象,預計中市列管業者屆時將增加至4千家左右,目前市府積極辦理宣導,讓業者瞭解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以及所提供的塑膠袋應有宣導及回收標語;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將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則處1,200至6,000元罰鍰。

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公告將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管制對象,107年1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擴大管制對象包括藥局及藥粧、美妝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與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店家,加上現有7大類,將增加至共14大類。

台中市環保局資源回收績效評比已連續6年蟬聯環保署金質獎,全市資收率從民國100年38.65%,105年已成長至49.55%,今年截至3月也已達51.4%,其中像是塑膠袋去年回收量2,582公噸,相較前年1,800多公噸,已顯著成長。

台中市部分餐飲業者則是配合自備餐具的作法。

台中市府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塑膠袋為中市公告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只要清除內容物、打結或鋪平減少體積,以大袋裝小袋方式即可交由環保局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去年度一個月平均塑膠袋回收量約215公噸,全年共回收2,582公噸,相較於104年度共回收1,800多公噸,已顯見回收成效逐步成長,市府將持續推動回收宣導。

有民眾反映垃圾收運時疑有塑膠袋無法回收的情形,白局長表示,這個案例為個案,以大樓而言,由管理委員會決定大樓的垃圾收運方式,可交由清潔隊或民間清除處理業者進行,塑膠袋本來就是本市應回收項目,應該要回收,這部分環保局會持續向各民間清除處理業者宣導。

此外,部分大樓管委會也可能自行回收,或開放其他人士收走,但由於塑膠袋重量輕、體積大、變賣價格低、清運成本高,可能導致回收意願較低。塑膠袋依規定要進行分類回收,除了民間業者,也可將塑膠袋集中後交由清潔隊沿街收運。

此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公告將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管制對象,107年1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擴大管制對象包括藥局及藥粧、美妝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與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店家,加上現有7大類,將增加至共14大類。

環保局表示,市府從今年5月起辦理中市28場次巡迴宣導說明會,截至5月25日已完成12場次,超過300人參加。此外,也請公會轉知會員減塑政策,已有196家業者響應不主動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並張掛宣導標語板;58家業者願意提供消費者自備購物用塑膠袋優惠措施,以現金折扣或集點贈物等推廣消費者減少塑膠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