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2月24日起改至潭子新建辦公大樓

「因應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搬遷,有關民眾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自109年2月24日起改至潭子新建辦公大樓申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將於109年2月24日搬遷至「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00號」(潭子區聯合服務中心旁),有關民眾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業務將改於新址賡續提供服務。

另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各分局均提供受理收件服務,民眾亦可逕至鄰近分局防治組申請(約需2.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