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路於民!嘉義市啟動「清道專案」

嘉義市啟動清道專案,在違停機車上放勸導單(圖: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記者陳宜琳∕嘉義市報導)

為排除市區道路障礙,維護交通安全及促進市區觀光,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啟動「清道專案」,針對市區近期常有民眾反映市區道路遭汽、機車、廣告招牌及攤販等占用,影響用路人通行的路段將加強實施。今(2)日舉辦記者會,市警局結合環保局人員於民族路與文化路上向店家宣導切勿佔用人行道,並在違停的機車上夾放勸導單。

市警局結合環保局人員向店家宣導切勿佔用人行道(圖: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強調,加強宣導執行期程分三個階段,即日起至9/10為第一階段的先期執行路段宣傳勸導期;第二階段(9/11至11/30)將加強執行違規取締,針對實施路段全力稽查取締各類妨礙人行道、交通順暢的違規行為;第三階段(12/1起)則將納入常態性專案執法。

清道專案執行期程分為三個階段(圖: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交通隊副隊長林勇伸說明,「清道專案」第一階段針對占用道路、車格、人行道等違規進行勸導,以林森西路、中山路、民族路、仁愛路、文化路、吳鳳北路等路段為主。

交通隊業務組長陳明桐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停車可處300元到1,200元罰鍰,占用道路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而在文化路夜市(中正路至垂楊路路段)的部分,依夜市設攤時段為每日下午5點至隔日上午6點,在准予設攤的時間(下午5點之後),攤商可擺攤到路邊邊線至車道線之間;而在下午5點以前則必須依規定,不可超出路邊邊線,以免影響人車通行。

市警局表示,執行項目包含:住戶或商家超出營業(店面)範圍以移動式障礙物(含桌椅、商品、攤架、廣告物及雜物等)占用道路,致有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停車格位或人行道被住(商)家或汽、機車修理承售業、租賃業及洗車業等以車輛或移動式斜坡道(含鐵板等活動式鋪蓋)占用之違規行為。人行道(含中山路騎樓)違規停車、未遵守標誌標線(紅、黃線上)及在道路上逆向、併排或路口臨時停車等妨礙交通順暢之違規行為。廢棄汽(機)車、違規攤架、無人認領之盆栽、路障、廣告招牌或廢棄物等。

清道專案先期整理路段規畫圖(圖: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