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選村長 差1票選上官司遭駁回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關鍵一票他落選了!去年9合1大選,彰化縣芳苑鄉崙腳村年輕候選人陳嘉隆以1票之差落選,不滿投村長比縣長多1票,認為是彰化縣選委會違法作票,提告當選無效。彰化地院審理,選舉人不須領取全部選票,只選村長不選縣長並不違法,駁回原告之訴。

崙腳村長去年有三人競選,36歲陳嘉隆主張,該村選舉人數734人,發出村長選票580票,陳本地有280票,他有279票,其餘為無效選票,但同一投開票所,在縣長、鄉長、縣議員、鄉民代表選舉部分,選舉人數同為743人,但僅發出579票,他與當選人只差一票,指控彰化縣選委會有重大違失。

少年選村長 差1票選上官司遭駁回

彰化縣第21屆村里長選舉去年11月落幕,但至今仍有候選人對票數質疑,芳苑鄉崙腳村75歲村長陳本地以280票當選,但與第二高票陳嘉隆僅有一票之差,陳嘉隆以279票落敗,質疑選務人員發出村長選票數比其他縣長、鄉長、縣議員、鄉民代表發出選票都少一張,有違法作票嫌疑,提起選舉無效訴訟。

判決書指出,去年芳苑鄉崙腳村村長選舉在第1027號投開票所舉行,依公告選舉人數734人,當日村長選票發出580票,縣長、鄉長、議員與鄉代部分發出579票,最後村長開票結果,陳本地(75歲)以280票險勝陳嘉隆(37歲)279票。

彰化縣選委會指出,工作人員都是依規定辦理各項選務工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規定,選舉人並不必須領取全部選票,可僅領取部分選票,該投開票所領票數與報告表也相符。法官審酌,陳嘉隆主張僅屬臆測,且未能提出選委會辦理的村里長選舉有何違法的具體事證,駁回原告之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