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動專車526到和平 供免費諮詢服務

法律行動專車主動出巡,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執行秘書李美玉律師也將到場,提供民眾法律諮詢。(圖/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提供)

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市府法律行動專車主動出巡,訂於5月26日到和平區三叉坑真耶穌自由教會,將從上午10點30分到下午4點止,提供民眾法律諮詢服務;由法制局長吳梓生與李美玉、林忠宏兩位律師共同前往,提供原住民族專業的法律協助及權益保障。

市府法制局表示,和平區屬原住民自治區,原住民族的文化、生活及語言,有其特殊性及差異性;但受限於早期相關資源不足,原住民族權利未獲充分保障,在法律上往往處於相對弱勢困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於102年3月21日,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簽署行政委託契約書,受委託辦理「原住民法律扶助專案」,同年度4月1日起正式啟動,提供原住民族專業的法律協助及權益保障;這次法律行動專車特別邀請法扶基金會台中分會執行秘書李美玉律師共同參與,以及台中律師公會的林忠宏律師,共同提供民眾法律諮詢。

法制局長吳梓生指出,法律行動專車是市府首先提出的全方位法律服務措施,從104年元月推動以來,深獲各界好評;為服務交通路程較偏遠地區的市民,法律行動專車主動出巡,今年起採取假日服務方式,2、3月份已前往梨山,4月份則到清水旅遊導覽中心服務,5月份將前進和平區三叉坑真耶穌自由教會服務。

吳梓生表示,法律行動專車服務的內容包括民眾所關心的消費爭議、訴願、國賠案件申請及一般法律諮詢;特別是部分法規有時效規定者,法律行動專車的服務能即時受理,避免逾期。

以訴願法為例,人民如果對行政處分不服,可以提起訴願,訴願期間是自接到行政處分的次日起30日內;而且是以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的日期為準,不是投郵日期為準。偏遠地區民眾如果要提起訴願或要詢問消費爭議及國賠等問題,法律行動專車均可在這次活動當場受理。

如有任何關於法律行動專車服務方式及地點的疑問,請洽詢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高專員,04-22289111轉23032;或和平區公所林先生,04-25941501轉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