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特戰部辦行車安全教育 深化戰士交安觀念

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在麗陽營區,辦理擴大行車安全教育,由和平警分局交通組長曾憲晴宣講。(圖/和平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因應近期軍用車輛交通事故案件頻繁,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在麗陽營區辦理擴大行車安全教育,建立官兵道路交通規則及防衛駕駛觀念;由和平警分局交通組曾憲晴組長,以「記點扣照、防禦駕駛、尊重路權、禮讓行人、酒後不開車」為題向官兵們宣講。

交通組長曾憲晴針對易生事故的軍用大型車「視覺死角與內輪差」案例介紹,並說明危害交通安全最為嚴重的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未注意車前狀況等事故肇因;佐以新修訂法規及實際案例影片,介紹大型車視覺盲點警示系統,加強防禦駕駛觀念。內容生動活潑,並以實用發光警示燈有獎徵答,使官兵們印象深刻,對於交通安全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曾憲晴組長表示,為維護用路安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除依原條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點:一、超速、未保持安全距離、違規攬客、爭道行駛、不當超車、不當變換車道、不當迴車、不遵守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所發布之命令,各記違規點數一點。二、汽車超載等違規記違規點數二點。三、蛇行危駕、車速超過最高限速60公里以上、闖紅燈、闖越平交道,各記違規點數三點。

汽車駕駛人在六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曾憲晴強調,違規裁處影響駕駛人生活重大,希望大家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共同營造「人守法、路順暢、車安全」的交通環境,維護用路人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