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環保局查市售燈籠電池 未發現汞、鎘超量

台中市府環保局進行元宵節燈籠所使用的電池稽查,所幸未發現違規情形。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元宵節期間市面上應景提燈也越來越多樣化,大多都是使用電池的燈籠,為避免提燈使用的電池含汞、鎘量超標影響人體健康或環境危害,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特別在元宵節針對轄內製造及販賣業抽查市售燈籠,查核對象包含提燈製造業1家、電池販賣業8家,提供索取提燈之機關2家及宮廟1家,查核結果皆無違規情形。

臺中市去年度廢電池回收量(含乾電池、鉛蓄電池及鈕扣型電池)約計1,369公噸,若使用過電池還殘留電量,民眾可拿到轄內各區清潔隊協助檢測剩餘電量,並建議可將其裝配至鬧鐘、玩具、手電筒等低電量產品上,讓資源有效循環、物盡其用。

中市環保局建議,元宵燈節使用後,檢測剩餘電量,並建議可將其裝配至鬧鐘、玩具、手電筒等低電量產品上,讓資源有效循環。

市府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依照現行法規規定,電池的汞含量限值為1ppm以下及鎘含量限值為20ppm以下,若超過標準值,將造成環境及健康的危害。

而且在選購電池時請優先選購充電電池低碳又環保,並注意購買電池商品時是否有「回收標誌」圖樣及「廢電池請回收」字樣,電池外觀如有破裂、變形和漏液時應避免使用;若電池不使用時應放置於陰涼乾燥的地方,可降低電池的自放電程度,且不能用金屬容器盛裝,要放置於絕緣容器內,以免造成電池短路。

台中市府環保局提醒民眾,廢乾電池屬公告應回收的廢棄物,民眾家中的元宵提燈使用後的廢乾電池應妥善回收,遠離水源及避免濕氣,以防酸液滲漏,勿將廢電池當成一般垃圾丟棄或隨意棄置於環境中。

另外臺中市超過3,000多家販賣場所都有回收廢電池,包括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藥妝店、無線通信業,攝影器材業…等或可交付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切勿隨意丟棄,造成環境污染。